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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工程学院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21-11-11

为进一步提高学院实验室管理水平,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确保教学、科研有序进行,保障师生人身利益和学院财产安全,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建设的通知》(教高〔2016〕355号)和学校有关规定,现就进一步加强我院实验室安全建设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成立专业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

组 长: 苏玉

副组长:杨志宏、徐自立

专兼职实验室安全员:曹敏冯广杰 李佳佳 岳媛 曾建航等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实验室管理员办公室,杨志宏兼任办公室主任,曹敏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工作任务

1.贯彻执行国家、河南省教育厅及我校的各项实验室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范、工作方案及应急预案。

2.制定、审核实验室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包括应急预案),督导检查制度落实情况,审核风险评估报告。

3.签订《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书》,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制,定期组织实验室安全管理督导检查。结果将计入个人目标管理考核成绩。

4.对实验室安全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的进行安全性评价、配备与维护,确保实验环境符合相关技术要求和规定。

5.实验室网络安全设备的配置和技术防护,确保实验室网络信息安全。

6.实验室专业人员的各种安全知识培训与考核。定期开展工作经验交流会,学习先进的管理经验。

7.实验室实验方法、技术规范、操作规程的修改与更新。实验教学档案的归档。

8.处理实验室安全应急事件,及时了解应急情况事态,执行应急处理预案,发布应急命令。

9.实验室安全突发事件的调查与处理。

三、工作要求

1.加大宣传力度。实验室安全运行关系到师生的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必须提高全体师生实验室安全意识,贯彻“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执行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做好各项安全工作。

2.落实工作责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3.加大监督力度。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对每个实验室的情况要履行检察监督职责,强化问题整改落实,对实验室安全工作不重视、不到位的,要加强问责。

4.强化责任追究。学院实行实验室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对于存在实验室安全隐患的问题未及时、妥善处理的,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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