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工程学院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
2025版
为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给学生个性发展和成长成才提供条件,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 41 号令),《郑州工程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校政字〔2022〕101 号),《郑州工程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2024政103号),对拟转入信息工程学院(以下简称“学院”)学生的思想道德品质、专业潜质、学习能力、发展潜力等进行综合考察。严格执行公平、公正、公开的工作原则。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
一、转专业工作小组
组 长:尚德基
副组长:马耀锋
成 员:许绘香 郭晨鲜 李 鑫 李晨明 石丽娟 张诗红
转专业领导小组为学院转专业工作的领导机构全面负责学院的转专业工作。
二、 转专业申请及考核对象
1.符合条件的大学一年级学生。
2.除《郑州工程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允许转专业的情形外,学院学生转出无其他限制。
三、工作流程及责任分工
(1)确定各专业接收计划数。综合考虑学院专业发展情况、现有规模和专业培养能力等,确定年度专业接收计划数,并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定。
2025级可接收转入学生计划数
序号 |
专业 |
拟转入人数 |
1 |
电子信息工程 |
13 |
2 |
物联网工程 |
13 |
3 |
智能科学与技术 |
11 |
责任分工: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2)申请及受理咨询。根据相关文件工作要求,做好学生咨询工作,收集相关转专业申请材料。
责任分工:学院副书记、辅导员、系主任
(3)申请材料审核及材料报送
依据申请条件,审核申请材料,报教务处复审无异议后,公布参加考核的学生名单。
责任分工:学院副院长、教学秘书
(4)组织考核及材料报送
按照转专业实施细则组织考核工作,经党政联席会议审查确定拟同意转入的学生名单,并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公示无异议后将学生申请表、汇总表等纸质版经组长签字、学院盖章后报教务处,同时报送电子版。
责任分工:学院副院长、教学秘书
四、考核方式及内容
1.预申请转入学院各专业学生,需在教学管理系统中进行申请填报,由学院教务办负责根据接收转入申请条件进行资格审核。
2.符合学院转入条件的学生参加由学院组织的基本素质考核(笔试)。
3.笔试题型包括但不限于非标准答案的主观论述题、案例分析题,内容涉及但不限于电子、通信、物联网等相关基础知识;
(1)考试时间 60 分钟,满分为 100 分;
(2)笔试成绩及格的学生才能参加面试。
5.由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委派的转专业面试人员对拟转入学生进行面试考核,综合考察学生的基础知识运用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素质,成绩满分为100 分。
6.按照综合成绩由高至低进行排名,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由笔试和面试成 绩两部分加权组成,即: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7.初试成绩及综合成绩将在学院网站和学院公告栏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8. 如申请学生对结果存在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学院提出复议的书面申请,由学院转专业领导小组进行复核。联系电话:0371-60610324。
五、转入手续
1.学生转专业后,按转入专业的培养计划修读课程。学生在转专业前获得的课程学分予以认定处理,未修读课程根据新专业培养计划进行补修。
2.转入的学生需要把学籍转入学院。
3.转专业学生学费按转入专业年级学费标准执行。
其他
1.本实施细则,如遇上级主管部门相应政策变化,则按最新政策执行。
2.本细则解释权归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
信息工程学院
2025年12月15日